党办、工会、教务处 、财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宿管中心、培训中心: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实施方案》,现决定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员工的活动,请各部门按照《优秀员工评比方案》(附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评比方案.doc
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党办、工会、教务处 、财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宿管中心、培训中心: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实施方案》,现决定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员工的活动,请各部门按照《优秀员工评比方案》(附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评比方案.doc
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