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师〔2019〕17号)文件精神,通过前期个人申报、系部处室初审及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审定,现推荐占百春同志参加苏州市正高级讲师的评审。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5日-9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校职称办或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方式:职称办(66503311,110019@szjsjt.com)
纪检监察室(68798704,110010@szjsjt.com)
苏州建设交通高职校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