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孙书娟作者:发布时间:2021-12-15浏览次数:3934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21〕31号)相关要求,现将学校参加“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梁勤勤
联系电话:68798704
附件:申请书.pdf
自评报告.pdf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5日